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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员能出国吗?刑事案件期间出入境限制与解除

发布时间: 2026.10.12盛廷刑事团队

引言

不少当事人家属问:人刚被取保候审,案子还没结,想出国做生意看行不行?答案是:大概率走不了。刑事案件一旦立案,当事人、犯罪嫌疑人本身就是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更麻烦的是"边控"——人到了机场边检柜台才被告知出不去,机票机票作废,行程全乱套。这篇文章讲清楚谁会被限制、怎么被限制、限制怎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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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刑事案件期间出入境限制与解除示意图

一、法律怎么规定:刑事案件当事人原则上不准出境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二)项写得很死:"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中国公民不准出境。这不是哪个部门临时决定的,而是法律直接划定的红线。只要人还在刑事诉讼程序里——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任何一个阶段,出境权就处于冻结状态。外国人涉案的,适用该法第二十八条同样的规则。

二、限制出境的三种常见方式

第一种是书面限制出境决定。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直接通知当事人,案件审结前不得离境。依据刑诉解释第487条,法院决定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的,应当书面通知被限制出境的人在案件审理终结前不得离境。第二种是扣留出入境证件。办案机关可以扣留护照或者其他出入境证件,扣留时要履行必要手续,并发给本人扣留证件的证明。第三种是口岸边控。办案机关制作边控对象通知书,层报高级人民法院或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向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控,人到边检通道直接被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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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保候审期间:护照等证件要上交

被取保候审的人,义务不止"随传随到"。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的规定。实践中,几乎所有取保候审决定都会附上交存出入境证件的要求。证件交了,就算边检系统没布控,人也没有合法证件可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本身就是违反取保规定,可以没收保证金甚至变更为逮捕。

四、哪些人还可能被边控:不止嫌疑人本人

边控的对象,一般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但办案中也会对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妨害诉讼的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比如涉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关键财务人员,检察院或法院认为其出境可能影响诉讼顺利进行的,可以依法限制。实务中常见情形是:当事人没收到任何书面决定,却在机场被边检拦下,事后才知道是办案机关层报省级机关批了边控。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找办案机关要书面文书,弄清是哪家机关、因哪起案件布控。

五、限制什么时候解除:案件终结是前提

限制出境措施跟着案件走。案件撤销、不起诉、判决生效并执行完毕,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解除的,原决定机关应当及时解除限制出境、退还扣留的出入境证件、办理撤控手续。有一点要提醒:不要自己以为案子结了就能走。撤控需要原办案机关走内部流程通知边检系统,流程没走完之前,人到口岸照样被拦。稳妥做法是案件终结后主动联系办案机关,确认限制出境措施已解除、证件已退还,再订机票。

六、常见问题解答

问:只是证人或被害人,会被限制出境吗?

答:一般不会。限制出境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可能妨害诉讼的相关人员。开庭时必须到庭的证人,法院可以要求暂缓出境,但这是临时性措施,案件结束即解除。


问:人在机场被边检拦下来,怎么办?

答:边检会告知大致原因。随后应立即联系办案机关索要书面法律文书,弄清布控机关和理由。没有书面文书的,可以要求办案机关依法出具。不能自己强行闯关,那是另一层法律责任。


问:案子判了缓刑,人马上能出国吗?

答:缓刑属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依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2条第(二)项,缓刑考验期内仍不准出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之后,限制才依法解除。


问:扣留护照不给任何手续合法吗?

答:不合法。依据刑诉解释第487条,扣留出入境证件应当履行必要手续,并发给本人扣留证件的证明。收了证不给凭证的,可以向办案机关纪检部门或同级检察院反映。

七、全文总结

刑事案件期间,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准出境。限制方式有书面通知、扣留证件、口岸边控三种;取保候审还要上交护照等出入境证件。缓刑、管制等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同样不准出境。案子终结后,要主动找原办案机关确认撤控、退证,再安排出国行程,避免人到机场才被拦下。

法条出处指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节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1〕1号)第四百八十七条(节录):"……人民法院决定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的,应当书面通知被限制出境的人在案件审理终结前不得离境,并可以采取扣留护照或者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办法限制其出境;扣留证件的,应当履行必要手续,并发给本人扣留证件的证明。需要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口岸采取边控措施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制作边控对象通知书,并附有关法律文书,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控手续。"

4. 官方链接:国家移民管理局转载《出境入境管理法》

盛廷刑事律师提醒

遇到刑事案件,家属最忌拖和乱。该备的材料一次备齐,该问的程序一次问清。出入境限制是跟着案件和强制措施走的,不是一厢情愿认为"我没事"就能出境。涉案期间安排出国行程前,先让律师向办案机关核实三件事:有没有书面限制出境决定、护照是否被扣留、口岸系统是否布控。三样都清楚了,再订机票也不迟。

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刑事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律师代理承诺。个案情况千差万别,文中所述期限、材料清单与赔偿范围均以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及办案机关最新口径为准。遇到具体刑事案件,请及时委托执业律师介入,切勿仅凭本文自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