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招摇撞骗罪?冒充警察、军官骗钱怎么判?
引言
现实中,不少人把招摇撞骗简单理解为吹牛骗人,但刑法上的招摇撞骗罪有严格的身份要素——必须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小到穿件假警服在小区里查违章停车收点小钱,大到伪造军官证以工程招标为名骗取企业几十万保证金,都可能落入本罪的射程。
本文从法条原文、立案量刑、与诈骗罪的区别、常见误区四个方面,把这个罪名讲清楚。
一、什么是招摇撞骗罪
根据《刑法》第279条,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管理活动——骗子损害的不只是某个人的钱包,更是公众对国家机关公信力的信任。
构成本罪有两个核心要件:第一,冒充,即行为人本身没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却通过穿着制式服装、出示假证件、使用假头衔等方式让他人误信其有此身份;第二,招摇撞骗,即利用这种误信到处炫耀、欺骗,谋取非法利益。利益不限于钱财,也包括地位、待遇、荣誉、感情等。
需要特别注意: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适用第279条,而是《刑法》第372条专门规定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量刑幅度同为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罪名独立。
二、立案标准与量刑幅度
《刑法》第279条分两档量刑: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践中,情节严重一般指多次招摇撞骗、骗取财物数额较大、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冒充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等情形。
一个关键加重情节是: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同样骗到5000元,穿便装冒充局长和穿警服冒充民警,后者量刑明显更重。这是因为警察直接面对公众,冒充警察对执法公信力的破坏更大。
三、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常常被混为一谈,两罪都有骗,但有本质区别。诈骗罪(第266条)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骗取的对象只能是财物;招摇撞骗罪骗取的利益范围更广,包括职位、荣誉、待遇、感情等,财物只是其中一种。
两罪存在竞合: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时,行为同时触犯两罪。根据法释〔2011〕7号司法解释第8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举个例子:冒充警察没收赌资拿走2000元,定招摇撞骗罪;冒充民政部处长以低保补贴为名骗取老人50万元,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择一重处,最终按诈骗罪定罪量刑更重。
四、罪与非罪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只是吹吹牛没骗人。如果只是在朋友面前自称在公安局上班炫耀,没有利用该身份去谋取非法利益,不构成本罪。本罪要求有实际的招摇撞骗行为。
误区二:没穿警服就不算冒充。冒充不限于穿制服,使用假警官证、在微信头像放警徽、口头自称市局王警官并以此收费办事,都可能被认定为冒充。
误区三:受害者没报案就没事。招摇撞骗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威信,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即使被害人不追究,检察机关仍可公诉。
误区四:被治安拘留过就完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2条,情节较轻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可处拘留罚款;但一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行政处罚不替代刑事责任。
五、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对比表
两罪在行为外观上相似,但保护法益、行为方式和量刑门槛差异明显:

六、常见问题解答
问:穿假警服在小区门口收停车费,算不算招摇撞骗罪?
答:算。只要行为人本身不是警察,身着制式警服让他人误信其执法身份,并以此收取费用或谋取利益,就符合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特征。即使金额不大,也可能构成本罪;冒充警察的还要从重处罚。
问:冒充部队军官推销军品被骗,定哪个罪?
答: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适用《刑法》第372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不是第279条。该罪量刑幅度与招摇撞骗罪相同(3年以下或3-10年),但罪名独立。若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触犯诈骗罪的,择一重处。
问:被骗的人明知对方是假警察,还给他钱,还算招摇撞骗吗?
答:这要看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冒充行为并有招摇撞骗的故意。如果对方是出于配合演戏或其他原因给钱,可能影响犯罪既遂的认定,但不影响冒充行为本身的定性。实践中需结合证据具体判断。
问:招摇撞骗骗到的钱要退吗?能取保吗?
答:依法应当退赔违法所得。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初犯偶犯是重要的从宽情节,符合条件的可以争取取保候审或缓刑。但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属于从重情节,缓刑适用会从严把握。
问:家人被警察带走说涉嫌招摇撞骗罪,该怎么办?
答:第一时间委托刑事律师会见,了解其具体冒充的身份、次数、金额和后果。本罪量刑弹性较大,从管制、拘役到十年以上都有空间,辩护重点在于区分此罪与彼罪、是否情节严重、是否有从宽情节。
七、全文总结
招摇撞骗罪的核心不是骗了多少钱,而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一身份行为本身对国家公信力的破坏。普通情节三年以下,情节严重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冒充警察从重处罚。
记住三点:一是冒充军人有专门罪名;二是骗钱数额巨大时可能择一重罪按诈骗罪处理;三是本罪无数额门槛,只要有冒充加招摇撞骗行为即可入罪。
法条出处指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释〔2011〕7号诈骗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八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修订)第六十二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治安处罚规定,与刑事处罚衔接。
盛廷律师提醒
1. 遇到自称警察、军官、社保局领导要求转账、汇款、交钱的,务必挂断后通过110或官方渠道核实,不要轻信对方出示的证件和工作证。
2. 家中老人若遇到公检法办案、涉嫌洗钱、安全账户等说辞,几乎都是招摇撞骗或电信诈骗,应立即劝阻并报警。
3. 不要出于好玩、拍段子或生意需要购买、穿着仿制警服、军装,哪怕没有真的骗钱,也可能被治安处罚;一旦以此牟利即涉刑。
4. 亲友因本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不要试图找关系捞人,应尽早委托刑事律师介入,区分此罪与彼罪、争取从宽处理。
免责声明
本文为刑事法律普法科普,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处理需结合事实、证据与当地司法实践,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