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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什么区别?定哪个更重?

发布时间: 2026.10.23盛廷刑事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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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界分

引言

涉“两卡”案件里,罪名差一个字,刑期可能差一倍。帮信罪最高三年,掩隐罪最高七年,客观行为却常重叠在同一张银行卡上——供卡、转账、取现,究竟定哪个,是核心争点。

一、两罪的条文与刑差

《刑法》第287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312条第一款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差由此产生:帮信罪只有一档,最高三年;掩隐罪有两档,情节严重的起点就是三年以上,最高七年。当同一行为同时触犯两罪时,《刑法》第287条之二第三款规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实务中通常落到掩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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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威文件给出的界分标准

法发〔2025〕12号第7条要求:办案机关应当综合考察行为人主观明知的内容和程度、提供帮助的类型和方式,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准确区分涉“两卡”案件中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落到行为层面,2022年三部门《断卡纪要》第4条、第5条给出可操作的界线:仅出租出借信用卡、未代为转账、套现、取现或未提供刷脸验证的,不宜认定为“支付结算”行为;出租出售信用卡后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又代为转账、套现、取现或提供刷脸验证服务的,可以掩隐罪论处。法释〔2025〕13号配套典型案例进一步说明,掩隐罪是明知系他人犯罪所得而掩饰、隐瞒的行为,帮信罪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帮助的行为,两者在主观与客观方面均不相同。

三、两起真实案件

案例1:一审定帮信,抗诉后改判掩隐,刑期从一年三个月到二年三个月

2023年11月,满某某与专门从事洗钱业务的团伙联系,提供本人及他人银行卡、手机卡交给团伙,按天领工资并按其全部银行卡流水1%提成。团伙成员在其在场时操作银行卡收款转账,账户被封控后由满某某安排卡主到银行取现。查明涉诈资金78万余元,安排他人取现25万余元,满某某获利9100元。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帮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乳山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后,威海市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其明知系犯罪所得仍提供转移帮助、情节严重,改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二千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典型案例》(2025年8月25日);案号未公开。


案例2:行业内鬼违规办卡24张,定帮信罪并宣告职业禁止

被告人薛某系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某分公司站长、公司反诈专班成员,2023年2月明知他人办卡用于信息网络犯罪仍违反规定办理24张电话卡,上述电话卡被用于拨打诈骗电话,致黄某某、潘某某等被诈骗共计9.4万余元。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以帮信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宣告职业禁止五年;判决已生效,法院另向涉案单位制发司法建议。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相关犯罪典型案例》(2025年7月28日);案号未公开。

四、常见问题解答

问:只是把卡交出去,自己没碰过转账,会定掩隐罪吗?

答:一般按帮信罪处理。《断卡纪要》第4条明确,仅出租出借信用卡、未代为转账套现取现或未提供刷脸验证的,不宜认定为“支付结算”行为,不构成掩隐罪的客观要件。


问:掩隐罪的“情节严重”门槛是多少?

答:法释〔2025〕13号第五条规定,上游为普通侵财类犯罪的,数额达50万元以上且具有多次实施、拒不配合追缴等情形之一,或造成损失25万元以上的,可认定情节严重;上游为非法采矿等定罪量刑标准较高的犯罪,门槛为500万元。


问:事先通谋的怎么定?

答:按共犯论处。法释〔2025〕13号第七条规定事前通谋的以上游犯罪共犯论处;法发〔2025〕12号第8条亦明确,事先通谋或形成稳定配合关系的按电信网络诈骗共犯处理。


问:上游犯罪人没到案,影响本罪认定吗?

答:不影响。法释〔2025〕13号第十条规定上游犯罪事实存在即可,行为人未到案不影响掩隐罪的认定;帮信罪同理,法释〔2019〕15号第十三条有相同规则。

五、全文总结

两罪的界线落在两个词上:明知的内容与介入的时点。只供卡不碰钱的,明知的是他人要利用网络实施犯罪,定帮信罪;供卡后又转账、取现、刷脸的,明知的是卡里的钱已是犯罪所得,定掩隐罪,刑期随之抬到另一个区间。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专业法律意见与诉讼依据,具体案件处理需结合个案事实、最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裁判规则,如需精准法律指导请咨询专业执业律师。

法条出处

①《刑法》第287条之二、第312条——中国人大网;

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法发〔2025〕1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13号,2025年8月26日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