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关在外地看守所,家属能去探望吗?
引言
接到拘留通知书,一看关押地在几百上千公里外,很多家属第一反应是买张车票就去探望。结果到了看守所门口,被告知"现在不能见"。这一趟差旅费花了不少,人也没见到。问题出在哪?出在没搞清楚"未决犯"和"已决犯"的会见规则完全不同。本文把这个问题一次讲透。

图1 异地羁押期间家属探视事项示意图
一、为什么侦查阶段家属见不到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须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这条规定的言下之意是:判决生效之前,家属(近亲属)不在法定会见主体之列。侦查阶段会见权专属于辩护律师,目的是防止串供、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即便是已经委托的律师,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会见,还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家属去看守所门口登记,看守所依法只能拒绝。
二、判决生效后,家属才能会见
等法院判决生效,被告人转为罪犯。根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留所服刑的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也就是说,家属探望的前提是"人已经判了、留在看守所服刑"。
三、不同阶段会见规则对比
一张表看明白:什么时候能见到、谁能见到、依据是什么。

四、异地家属怎么办:别盲跑,先做三件事
人在外地看守所,家属能做的不是"探望",而是三件事。第一,确认关押地点和涉嫌罪名,拘留通知书上都有。第二,尽快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去会见,律师会见不受地域限制,凭三证在48小时内会见到当事人,把里面的情况、身体状况、生活需求带出来。第三,按看守所规定的账号给当事人存生活费、衣物,这个比跑一趟实用得多。律师会见时可以转达家属的问候和衣物存款的安排,等于"隔空见面"。
五、视频会见、远程会见是新通道
近年来,不少地方看守所开通了视频会见、远程会见系统,已决犯家属可以通过视频与服刑人员见面,不必千里奔波。部分地方还支持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具体能不能视频会见、怎么预约,家属直接打看守所对外办公电话咨询,以当地看守所的规定为准。异地家属建议先电话问清楚预约方式和时间,再决定要不要动身。
六、常见问题解答
问:我是他亲哥哥、亲姐姐,也不能见吗?
答:侦查阶段不能。近亲属在未决阶段不是法定会见主体,无论关系多近都不能直接会见。能见到人的是辩护律师。
问:判决刚下来,还在上诉期,能见吗?
答:不能。一审判决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人仍是"未决犯",家属不能会见。等判决生效、交付执行后才能按规定会见。
问:家属去了看守所,能存衣服存钱吗?
答:一般可以。看守所对外有专门的接待窗口,接收按规定送上的生活费和衣物,但不能带食品、药品、绳索类物品。具体物品清单以看守所公告为准。
七、全文总结
异地羁押探视,核心就一句话——没判之前家属见不到,只有律师能见;判了之后留在看守所服刑的,家属每月可以会见一到两次。异地家属别盲目跑,先委托律师会见传话,再按规定存钱存物,等判决生效后再按看守所安排的时间会见。
法条出处指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九条原文:"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28号,2013年修订)第四十五条原文:"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官网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修正,公安部令第159号)第五十三条原文:"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在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律师会见到犯罪嫌疑人,同时通知办案部门。"
盛廷刑事律师提醒
异地家属最容易踩的坑,就是把"探望"当成家属的权利跑去看守所见人。侦查阶段见不到不是看守所刁难,是法律规定。真正能帮到里面人的,是尽快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传递关爱,同时做好退赃退赔、赔偿谅解等实务准备。
免责声明
本文为刑事普法内容,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各地看守所会见细则存在差异,具体以关押地看守所公告和执业律师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