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最新资讯资讯详情
最新资讯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30人、三级、250万三个数字怎么算?只处罚组织者与领导者

发布时间: 2026.10.26盛廷刑事团队

pasted-image-1.png

图1|传销犯罪的追诉标准与情节严重认定

引言

被亲友拉进一个“项目”,交了入门费,发展下线有提成,看着像直销,算着像生意——直到警方上门才明白是传销。这个罪有一个常被忽略的前提:立法者只打击组织者、领导者,站柜台拉不来人的一般参加者,不按本罪追诉。

一、条文:五个特征同时满足

《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缴入门费、拉人头、层级计酬,三个特征缺一不可。最高法法答网给出“经营活动为名”的判断:传销组织未实际提供商品服务的,或提供的商品、服务价格严重偏离实际成本的,即属“为名”。以销售真实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计酬的团队计酬,不作为犯罪处理。

二、追责标准:30人且三级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3〕37号)第一条: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第七条明确:层级指上下线关系层次,人数、层级的计算包括组织者、领导者本人及其本层级在内。

image.png

组织者、领导者的范围也由该意见划定:发起、策划、操纵者;承担管理、协调职责者;承担宣传、培训职责者;曾受处罚又发展人员达15人且层级三级以上者;其他起关键作用者。以单位名义实施、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

判断一个“项目”是不是传销,最高法给出的口径是从实质看:商品没有真实流转、价格严重偏离成本、利润主要来自后来者的入门费,就符合“以经营活动为名”。反过来,商品真实定价、按销售业绩计酬的团队计酬模式,即便层级分明,也不作为犯罪处理。这条界线让不少电商分销模式的定性有了讨论空间。

三、两个真实判例

案例1:检例第41号,金乔网传销案

叶某生等人运营“金乔网”网络传销平台,注册会员3万余人、经销商会员1.8万余人,会员层级呈金字塔状共68层,涉案金额1.5亿余元。2013年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叶某生有期徒刑七年、罚金150万元,叶青松有期徒刑三年、罚金30万元,二审维持。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41号)。


案例2:发展下线30余人,判一年二个月

罗某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超过30人、层级三级以上,团队投资80余万元。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2万元,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

来源:澎湃新闻

两个案例的刑期落差就是档位的落差:1.5亿元、68层对应七年,30人出头对应一年多。处在金字塔什么位置,基本决定了量刑区间。

四、常见问题解答

问:我只是参加,没发展下线,构成犯罪吗?

答:本罪只处罚组织者、领导者,一般参加人员不按本罪追诉,但投入的资金属违法所得,追缴后按比例返还受害人。


问:30人、三级怎么数?

答:人数与层级都包括组织者、领导者本人及其所在层级,“级”按上下线关系算,不是头衔等级,虚挂空层不影响认定。


问:公司有营业执照、有产品,还算传销吗?

答:看实质:商品是否真实流转、价格是否严重偏离成本、利润是否来自拉人头。有照经营不改变传销活动的定性。


问:被拉进去的钱能要回来吗?

答:涉案资金依法予以追缴、没收,按比例返还参与人,但被告人退赔能力有限时,实际清偿率往往不高。

五、全文总结

判断是否涉罪,先看位置:只交钱没拉人,不构成本罪;发展了下线,先数人头、再数层级,30人且三级是追责线,120人或250万是升档线。判断是不是传销,看利润从哪来——来自真实商品销售的是生意,来自后来者入门费的是传销。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专业法律意见与诉讼依据,具体案件处理需结合个案事实、最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裁判规则,如需精准法律指导请咨询专业执业律师。

法条出处

①《刑法》第224条之一——中国人大网;

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3〕37号,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