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司法认定与量刑标准 保健品是否属于假药法律解析
一、什么是生产、销售假药罪?法律构成要件有哪些?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经济类刑事犯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条明确,生产、销售假药的,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罪属于行为犯,并非结果犯,只要实施对应行为即可构罪,不以造成人身损害后果为入罪前提。
本罪客体为国家药品监管秩序与公众用药安全,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个体工商户、经营主体均可构罪。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明知产品属于假药、不符合药品标准,仍然生产、加工、采购、对外销售。客观方面包含生产、加工、分装、销售、网络售卖、代购代销等全部流通环节行为。
司法实务重点明确,药品安全犯罪属于国家重点打击领域,刑事认定标准严格,轻微违规、少量售卖、未造成危害后果均不当然免责。
二、刑法意义上的“假药”包含哪些品类?司法认定范围
依据现行《药品管理法》及刑事司法解释规定,刑法层面的假药仅区分假药与劣药两类,2019年《药品管理法》修订后已删除'按假药论处'的中间分类。
第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产品;第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产品;第三,变质的药品;第四,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需要注意的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未经批准生产或进口的药品等情形,2019年《药品管理法》修订后已不再属于'假药',而是归入《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
实务争议最大的品类为普通保健品、养生产品、外用膏剂。司法裁判统一规则:保健品不得宣称药品功效,若产品无药品批准文号、却标注治疗功效、替代药品使用,或冒充药品对外销售,可直接认定为假药,纳入刑事规制范围。
三、本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有无金额、数量门槛?
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无最低金额、无最低数量门槛,属于行为入罪模式。只要行为人实施生产、销售假药行为,除显著轻微、危害极小的情形外,均可刑事立案追诉。
实务中不予追诉的极窄情形仅限:自用少量、未对外销售、无牟利目的、未危害公共安全的微量行为。但凡存在对外售卖、牟利、网络推广、批量销售等行为,一律达到立案标准。
需要说明的是,未经批准进口药品现行已不属于'假药'范畴,而是归入《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这是行政处罚的减免规定,并非刑事出罪依据。
四、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与从重情节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定从重处罚情形包含:针对孕产妇、婴幼儿、重症患者售卖假药;在疫情、公共卫生事件期间销售相关假药;网络公开售卖、面向不特定人群推广;长期、多次生产销售假药;拒不配合监管、销毁证据等情形。
五、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核心区分标准

六、常见法律问题答疑
Q1:售卖假药没有吃出问题、无人受伤,还会被判刑吗?
A:会。本罪为行为犯,不以实际损害结果为入罪条件,只要实施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符合法定情形即可定罪量刑。
Q2:个人少量代购境外药品自用,是否构成犯罪?
A:个人少量自用、未对外销售、未牟利的,情节显著轻微,一般不认定为刑事犯罪,仅作行政处理。批量代购、对外售卖的,可构罪。
Q3:售卖保健品但未宣传治病功效,是否属于假药?
A:不构成。合规保健品不宣称药品疗效、不替代药品使用,不属于假药范畴,仅需遵守市场监管规定即可。
Q4:主动下架产品、停止销售、配合查处可以从轻处罚吗?
A:可以。案发后主动停止侵权、配合调查、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的,司法机关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酌情免予刑事处罚。
全文总结
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行为犯,实施对应行为即可入罪,无需造成人身损害结果。刑法认定的假药包含无批号药品、成分不符药品、变质药品及冒充药品的非药品产品。保健品一旦宣称治疗功效、冒充药品销售,可被认定为假药并追究刑责。本罪无固定立案金额门槛,对外售卖牟利行为基本均可追诉。轻微自用、少量未牟利情形可排除刑事追责。主动配合调查、认罪退赃是重要从轻量刑情节。
盛廷刑事律师提醒
第一,药品、养生品类经营者需严格区分保健品与药品边界,严禁以保健品、养生产品宣称疾病治疗功效,杜绝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第二,严禁生产、加工、分装无批号自制药剂,此类产品极易被直接认定为假药,触发刑事风险。第三,网络售药、代购境外药品需严格遵守药品监管规定,批量售卖、牟利代购均涉嫌刑事犯罪。第四,一旦被行政查处或刑事立案,需第一时间停止经营、固定证据、配合调查、主动退赃,争取从轻处理,降低刑事处罚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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