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二审强奸、聚众淫乱案:数罪并罚怎么算,附加驱逐出境如何适用?

引言
十三年是怎么算出来的?这起由北京三中院二审维持的案件,把数罪并罚与驱逐出境这两个技术点摆到了台面上。
一、基本案情还原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被告人吴某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
2022年11月25日,朝阳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执行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被告人上诉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同年11月24日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裁判文书不对外公开,上述事实与裁判结论均引自法院官方公开通报。
二、争议焦点梳理
焦点一:强奸罪与聚众淫乱罪应当数罪并罚还是按一罪处理。
焦点二:有期徒刑并罚时执行刑期如何确定,是否受上限约束。
焦点三:驱逐出境能否与有期徒刑同时宣告,执行顺序如何安排。
焦点四:二审对量刑是否适当的审查标准是什么。
三、裁判规则提炼
规则一: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规则二:有期徒刑并罚受双重上限约束。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规则三:驱逐出境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附加适用时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不影响主刑的实际执行期限。
规则四:数罪并罚的前提是行为确实成立数罪。人民法院案例库周某强奸、强制猥亵、抢劫案明确,针对同一被害人实施强奸后又实施强制猥亵,间隔时间较长、空间发生变化的,应当并罚而非按吸收犯处理。
四、法律适用深度解析
刑法第六十九条采用的是限制加重原则,而非并科原则。以本案为例,两罪分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与一年十个月,总和刑期为十三年四个月,数刑中最高刑期为十一年六个月,最终在二者之间确定执行十三年,符合规则。
驱逐出境的体系位置需要分清。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驱逐出境属于刑罚,由人民法院判处;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驱逐出境属于行政处罚,由公安部决定,适用于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形,被行政驱逐的外国人同样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两条路径的法律后果接近,但性质与作出机关不同。
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是聚众进行淫乱活动,处罚对象是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分子,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认定被告人系首要分子,是适用该罪的关键。是否只是一般参加者,是该罪的主要辩护切入点,也是罪与非罪的分界。
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技术点:二审审查量刑是否适当,采用的标准是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审判程序是否合法。量刑偏轻偏重本身不足以成为改判理由,需要在法定幅度内明显失衡才可能调整。
五、类案关联索引

六、实务应用指引
第一,先争罪数再争刑期。减少一个罪名对结果的影响远大于在并罚区间内争取几个月,辩护应当先审查各起事实是否成立、是否应当按一罪评价。
第二,注意并罚的刑期折抵。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一项在涉外案件中常因出入境与强制措施衔接而出现计算错误。
第三,外国人犯罪案件要主动主张程序权利。请求通知所属国驻华使领馆、获得翻译、了解驱逐出境的后续后果,这三项应当在侦查阶段就明确提出。
第四,注意刑期折抵的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涉外案件中因边控、居留许可到期等原因变更强制措施的,更应当逐段核对羁押起止日期,避免多算或少算。
七、两类驱逐出境对照

八、涉案人员及家属常见问题解答
问:数罪并罚是几个刑期相加吗?
答:不是简单相加。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问:驱逐出境是坐完牢再驱逐,还是直接驱逐?
答:附加适用的驱逐出境,在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驱逐出境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附加适用时不影响主刑的执行。
问:法院判的驱逐出境和公安机关的驱逐出境有什么不同?
答:性质不同。法院判处的是刑罚,适用于构成犯罪的外国人;公安机关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作出的是行政处罚,适用于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九、全文总结
这起由北京三中院二审维持的案件,把外国人犯罪案件的两个技术点讲清楚了:
一是数罪并罚不是刑期相加,而是在总和刑期与数刑中最高刑期之间确定执行刑期,并受法定上限约束;
二是驱逐出境作为附加刑,在执行顺序上排在主刑之后,与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性质驱逐出境分属两套体系。
上诉能否改变结果,取决于各罪的认定是否稳固。
十、盛廷刑事律师提醒
涉外刑事案件有三个容易被忽略的程序要点:侦查阶段有权请求通知所属国驻华使领馆,讯问与庭审应当获得翻译,驱逐出境执行后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外国人犯罪案件中适用缓刑的情形较少,量刑谈判应当围绕罪数认定与被害人谅解展开。
主要法律依据与真实信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百零一条,中国人大网刑法全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驱逐出境与十年内不准入境),外交部公布法律文本
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情况(2023年11月24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人民网
4.该案一审宣判通报(2022年11月25日,朝阳法院),央广网
5.人民法院案例库 周某强奸、强制猥亵、抢劫案(强奸后强制猥亵的罪数处断),入库编号 2024-18-1-182-001
6.人民法院案例库 王某某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聚众淫乱案,入库编号 2024-034-1-182-00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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