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累犯?假释之后五年内再犯罪算累犯吗?

引言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听过累犯这个词,但不清楚累犯是怎么认定的,简单以为只要以前犯过罪,再次犯罪就是累犯。累犯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法律后果很重,一旦认定,不能适用缓刑,也不能假释。不少人对假释和累犯的交叉情形存在误解,不清楚假释考验期满之后再犯罪,是否满足累犯条件。本文结合法律规定与司法案例,区分一般累犯、特别累犯,厘清时间节点、前罪后罪的要求,解答实务高频疑问。
一、一般累犯的法定认定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一般累犯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第一,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有一罪属于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
第二,前罪判处的刑罚是有期徒刑及以上,后罪也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如果后罪只能判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不满足累犯的刑罚要求。
第三,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五年之内。
第四,犯罪时,前罪、后罪的行为人都已经年满十八周岁。有任一犯罪是行为人未满十八周岁时实施的,不认定一般累犯。
重点提示:假释考验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所以,如果假释考验期满,五年之内再犯满足条件的新罪,可以构成一般累犯。但如果是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不是累犯,而是撤销假释,数罪并罚。这是实务里最容易混淆的点。
二、什么是特别累犯
《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特别累犯不受五年时间限制,也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限制。只要前罪是这三类犯罪之一,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无论隔多少年,再犯这三类里面任一罪名,都直接认定累犯,同样要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

三、哪些情况不构成累犯
1. 前罪或后罪属于过失犯罪,不构成一般累犯。比如交通肇事罪这类过失犯罪,就算前后都判有期徒刑,也不算累犯。
2.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无论前罪多重,都不能认定一般累犯。注意,是犯罪时未成年,不是审判的时候未成年。
3. 前罪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罚金,不满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要求,后罪再犯罪,不构成一般累犯。
4. 缓刑考验期满再犯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不是刑罚执行完毕。所以缓刑期满之后,五年内再犯罪,不能认定累犯。这是和假释最大的区别。
5. 后罪的量刑仅为拘役、管制、罚金,达不到有期徒刑标准,不构成一般累犯。
四、认定累犯之后,有哪些不利法律后果
依据刑法规定,构成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从重不是顶格判刑,而是在该罪对应的量刑区间内,取相对更重的刑期。
同时,法律有两项硬性禁止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累犯不得假释。
另外,在减刑方面,虽然法律没有禁止累犯减刑,但司法实践中,累犯的减刑审查会更严格,减刑幅度一般也会低于普通罪犯。
五、常见问题解答
问:缓刑期满五年内又犯罪,算累犯吗?
答:不算。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不属于 “刑罚执行完毕”,不满足累犯的前提条件,因此不能认定为累犯,但依然可以作为前科酌情从重。
问:假释考验期间,又犯新罪,是累犯吗?
答:不是。新罪发生在考验期,前罪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直接撤销假释,把前罪剩余刑期和新罪判决的刑期,数罪并罚,不按累犯处理。
问:前罪是特别累犯三类罪名,后罪是普通盗窃,属于特别累犯吗?
答:不属于。特别累犯要求后罪也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的一类。后罪是普通财产犯罪,不能认定特别累犯,只能看是否符合一般累犯条件。
六、全文总结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要求前后都是故意犯罪、年满十八周岁、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新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假释考验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罪符合条件的,构成累犯;缓刑期满则不是刑罚执行完毕,缓刑后再犯罪不能认定累犯。一旦认定累犯,必须从重处罚,禁止缓刑、禁止假释。特别累犯没有五年时间限制,但是仅限特定三类犯罪。累犯的认定对量刑影响巨大,需要严格对照每一项要件审查,不是有前科就一定是累犯。
律师提醒
很多当事人分不清缓刑、假释在累犯认定上的差异,误以为只要有前科,再次犯罪就是累犯。是否构成累犯,要逐项核对全部法定条件。如果存在被指控累犯的情形,辩护时应当仔细审查时间节点、罪名性质、犯罪年龄、判处刑罚,看是否有不满足累犯要件的空间。如果确实构成累犯,辩护重点就不再是争取缓刑,而是从其他情节入手,争取从轻的量刑结果。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累犯的认定,由人民法院结合前罪、后罪判决,犯罪时间、罪名等全案事实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