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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妨害安全驾驶罪?公交车上抢方向盘怎么判?

发布时间: 2026.09.29盛廷刑事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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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坐过站了、坐过站坐过了头、嫌司机开门慢……因为这些生活琐事,就冲向驾驶位抢夺方向盘、殴打司机,是近年来公共交通安全领域最令人痛心的犯罪类型之一。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曾造成15人遇难,震惊全国。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门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把“抢方向盘”这一危险行为直接入刑。

一、什么是妨害安全驾驶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的行为主体包括两类人:一是乘客,对行驶中的公交司机使用暴力、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二是司机本人,在驾驶过程中擅离职守,与乘客互殴或殴打他人。这意味着,司机如果赌气撂下方向盘去“还手”,同样可能构成本罪。

二、什么是“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9〕1号),公共交通工具是指公共汽车、公路客运车,大、中型出租车等车辆。

需要注意的是,本罪要求车辆处于“行驶中”。如果车辆停在站台、熄火等待,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一般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判断是否“危及公共安全”,要结合行驶路段、车速、载客人数、天气、交通流量等综合判断。

三、本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这是实务中最容易混淆的问题。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前,对于抢夺方向盘行为,司法实践一般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根据公通字〔2019〕1号,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十年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修正案十一新设的妨害安全驾驶罪,法定刑仅为一年以下,是一个“轻罪”。两罪的关键区别在于危险程度和后果:如果只是一般的抢夺、拉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适用妨害安全驾驶罪;如果行为人采取极其危险的手段、在高速或高危路段实施,或者已经造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则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第三款明确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就是想象竞合择一重处的原则。

四、其他关联问题

第一,其他乘客制止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权利。公通字〔2019〕1号明确,对正在进行的妨害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乘客等人员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这鼓励全车人站出来制止“车闹”。

第二,司机紧急处置的权利。正在驾驶的司机遭到妨害时,为避免车辆倾覆、人员伤亡而采取紧急制动或躲避措施,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紧急避险。

第三,从重处罚情形。根据公通字〔2019〕1号,在夜间或恶劣天气、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人员车辆密集路段、载客10人以上或时速60公里以上、经他人劝阻后仍继续实施、持械袭击司机等情形下,应从重处罚,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适用缓刑。

五、妨害安全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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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常见问题解答

问:坐过站了拉扯司机要求停车,没出事故,会判刑吗?

答: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拉扯、殴打司机,即使没有发生事故,也可能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问:因为抢方向盘导致公交车撞车、有人受伤,怎么判?

答:如果已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问:司机被骂后还手,把车停在路边打乘客,司机构罪吗?

答: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第二款,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妨害安全驾驶罪处罚。司机应当通过制动、靠边停车、报警等方式处置,而不是边开边打。


问:我是其他乘客,上去拉架结果把抢方向盘的人打伤了,我要负责吗?

答:根据公通字〔2019〕1号,对正在进行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乘客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注意手段必要,避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问:本罪能取保、判缓刑吗?

答:本罪法定刑较轻,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适用缓刑。但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具有从重情节(如在高速路段、载客10人以上、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等)的,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适用缓刑。

七、全文总结

妨害安全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回应社会关切增设的新罪名。无论是乘客抢夺方向盘、殴打司机,还是司机擅离职守与乘客互殴,只要危及公共安全,即构成犯罪,最高可处一年有期徒刑。一旦造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将升格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公共交通上的“一时冲动”,代价可能是全车人的生命和自己的自由。

法条出处指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妨害安全驾驶罪,《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条增设)。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9〕1号)。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法释〔2021〕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盛廷律师提醒

1. 乘车时遇到司机停车、收费等问题,到站后通过客服、投诉渠道解决,切勿在行驶中争执。

2. 见到他人抢夺方向盘,应果断制止并协助司机靠边停车,法律鼓励正当防卫。

3. 司机应保持克制:靠边停车、报警是合法处置方式,边开边打同样构罪。

4. 一旦被采取刑事措施,尽早委托律师:本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直接影响量刑档次。

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普法科普,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处理结果受事实、证据、情节及当地司法实践影响,如遇具体法律问题,请携带材料当面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