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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案例

江苏拆迁系列九:两年拆迁维权增获270万元高额补偿

2013-04-18 14:12  来源: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事实概要】

  2007年1月下旬,家住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幸福四组的邓亮(化名)接到一纸《通知》,被告知其房屋在雪枫公园二期拆迁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拟在2个月内拆除。雪枫公园二期拆迁项目是雪枫公园建设拆迁项目的配套工程——雪枫公园是为了纪念以彭雪枫将军为代表的抗日民族英雄而兴建的一座集纪念瞻仰、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及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城市公园,为筹措该工程的建设资金,雪枫公园二期拆迁工程就成为宿迁市委、市政府以雪枫公园二期工程拆迁范围内土地出让方式置换资金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基于这一衍生关系,雪枫公园二期拆迁项目也被隆重冠以“政府工程”、“民心工程”等头衔。

  雪枫公园二期拆迁项目总拆迁443户,时至2007年7月中旬,签订协议者达到358户,且其中已实施拆除者占到303户。眼见这股拆迁之潮的迅猛之势,身处未拆迁行列的邓亮开始甄选拆迁领域的金牌律师。邓亮有两套拟拆迁房屋,经评估后协商,拆迁人宿迁市土地资产储备投资中心同意补偿额合计约110万元,这个额度较之邓亮期望的合理补偿额相去甚远。因而,邓亮希望通过盛廷团队律师的一揽子代理来帮助自身拆迁利益的最大实现。同年8月中旬,盛廷团队律师成为了邓亮的代理律师。

  一场法律维权拉锯战就这样开始在时空里蔓延开来……直至2009年12月,已是风雪交加的季节,委托人邓亮以380万元货币补偿总额为对价,与拆迁人宿迁市土地资产储备投资中心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这一场隐形的鏖战终于以得胜回朝的情态划上休止符!

【办案掠影】

   有这样一则笑话:一农户在杀鸡前的晚上喂鸡,不经意地说:“快吃吧,这是你最后一顿!”第二日,只见鸡已躺倒并留遗书:爷已吃老鼠药,你们别想吃爷了,爷也不是好惹的。调侃之余,这则笑话其实也藏有玄机:博弈中,信息非常重要。掌握充分的信息之后,方能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定。鉴于介入时掌握的信息有限,盛廷团队律师将维权第一战略拟定于拆迁情报收集。

  办案第一辑:举足轻重的“情报中间站”

   为收集拆迁信息,盛廷团队律师在维权第一阶段对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进行了充分运用,进而掌握了两项重要信息:其一,雪枫公园二期拆迁项目性质实为商业开发。宿迁市国土资源局于2007年2月上旬公开挂牌出让雪枫公园二期拆迁用地,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同年3月上旬摘牌取得土地使用权,尔后宿迁市国土资源局正式发文《关于批准鹏润花园建设项目用地的通知》,批准该供地项目,且明确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二,邓亮房屋所处拆迁范围涉及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由拆迁人宿迁市土地资产储备投资中心于2007年1月16日取得,拆迁期限为2007年1月16日至2007年3月6日,后经三次延期,拆迁期限被延至2007年9月30日。这两项信息的获取,为日后旷日持久的维权之战确定了中坚方向,其价值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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