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问:征地程序是否合法?
据当地村民的说法:村民对土地被征收不知情,未见过征地批文、相关机关也未在被征地范围公开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平度官方称:政府征收土地程序合法。2006年,平度市政府就要求土地征收后村委要做好村民工作,将对上述土地进行勘测定界,进行现场调查。土地征收发过通知、公告,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
盛廷观点:
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拟征地公告、征地公告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法律还赋予了被征收人在拟征收环节及拟制定的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期间提出意见或者申请听证的权利,作为被征收人可以针对征地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针对安置补偿方案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申请批准征地机关裁决。
实践中确实遇到过有地方“偷偷摸摸”征地的情形,如此就架空了被征收人的异议权以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权利。对此,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其公开已经就相关项目进行过公告的相关文件。
相关知识:
《征收集体土地工作流程:》
第一步:征地告知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第二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第三步:征询村民意见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告知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不同意见应当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第四步:征地文件上报审批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集体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提交以上“一书四方案”或者“一书三方案”会同其他必备材料,报有批准权的机关审批。
第五步: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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